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源 > 研究文章与演讲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三届研讨会续聘专家委员代表张月姣发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1     

编者按:2022年8月24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三届研讨会暨首批专家委员续聘活动召开。本次研讨会上,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位专家委员,围绕“跨境商事纠纷的发展、挑战与对策”这一主题,在4个具体议题框架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现将发言嘉宾的发言稿陆续刊登在国际商事法庭网站。


续聘专家委员代表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

第三届研讨会发言稿


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上诉机构前主席 张月姣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

尊敬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们,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好!

我今天很荣幸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研讨会暨第一批专家委员续聘活动。

我代表第一批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我们的工作概况、个人思考与初步建议,请领导和同事们指正。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4日成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聘请了来自14个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31名中外专家为首批专家委员,我们很荣幸获得周强院长为委员代表颁发聘书。今天,周强院长又为续聘的专家委员颁发了聘书,我们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最高人民法院首倡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以来,专家委员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参与国际商事法庭案件的调解、提供咨询意见、参加研讨会、开展学术交流等一系列活动,为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国际商事法庭实质化运作,提升国际商事法庭以及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运用专业优势,助力国际商事法庭审判工作

国际商事法庭进入实质化运行以来,截止目前共受理27起国际商事案件,审结11件。专家委员高度关注国际商事法庭审判工作,发挥他们在涉外法律专业领域方面的特长,为审判提供大力支持。一是参加庭审观摩并接受媒体采访。在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审理案件的“第一槌”中,沈四宝、刘敬东、单文华教授受邀观摩了此次庭审并接受中外媒体采访,专家委员一致认为“国际商事法庭的本次开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后续审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借鉴,为中国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中发出声音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二是就国际商事法庭审理案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和点评意见。在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审理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王利明、沈四宝、杨良宜教授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201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对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审结的5起案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王利明、沈四宝、单文华、范思深教授对案件的裁判作了高水平的专家点评,上述评论在《人民法院报》、CICC官网上公布,引起国内外法律人士的普遍关注。

二、发挥“智囊团”作用,为国际商事法庭以及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一是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调研和起草论证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制定《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过程中,许多专家委员提出了宝贵的建设性意见。国际商事专家受邀先后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内部座谈会,就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国际商事调解法的制定、民法典中关于国际条约适用的规定、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等问题提供过咨询意见。在起草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文件的过程中,部分专家参与调研论证和发布会点评,很好地发挥了专家委员提供咨询的职能作用。

二是积极参与国际公约的研讨论证工作。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研究拟制《联合国关于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公约》(即《新加坡调解公约》)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座谈会,刘敬东、卢松教授参会。2019年8月7日,黄进、刘敬东教授参加了在新加坡举行的《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仪式。2020年3月,联合国贸法会就《联合国贸法会调解规则草案(2020)》征求我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在回复商务部意见时征求了部分专家意见,为完善修改国际公约提供智力支持。

三、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扩大中国在国际法治建设上的影响力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研讨活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国际商事专家委员首届研讨会,有16名专家委员参加并发言。同年12月举办了“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座谈会”,沈四宝、卢松、刘敬东、单文华教授和陶景洲律师参加了会议并发言。2019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了“中法国际商事审判交流研讨会”,张月姣、刘敬东、卢松教授参加。同年8月举办了国际商事专家讲座,范思深、刘敬东教授应邀授课,分别就“‘一带一路’对中国法院的影响”以及“‘一带一路’法治化体系构建研究”主题进行讲座,给参会法官很多启发。同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正式上线启动,专家委员加入了域外法查明平台,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查明服务。2021年,单文华、刘晓红教授主持完成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国际商事法庭运行机制研究》。莊泓翔、芮安牟、易显河教授参加了首届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审判案例大讲坛,等等。

二是积极参与国际商事法庭的宣传工作。在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一周年之际,张月姣、黄进、沈四宝、单文华教授接受人民法院报记者采访。黄进、张月姣、单文华、石静霞、陶景洲等专家委员在《中国审判》中《国际商事法庭这一年》提供专家点评文章,对国际商事法庭一年来取得的进展以及运作机制、诉讼制度上的优势给予充分肯定。2019年9月16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做客央视《法治中国说》第三集《护航“一带一路”》,沈四宝、刘敬东、单文华教授作为特邀专家顾问参与节目,热议国际商事法庭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的法治大事。2021年3月10日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China24法治中国系列: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护航对外开放新征程》节目中,张月姣、刘敬东教授参与宣传片采访工作。

三是参与国内外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影响力。四年多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活跃在国内外法治学术交流活动的舞台上,充分发挥他们在国内外法学界和司法界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对国际商事法庭以及中国司法改革成就进行宣传。据不完全统计,近四年来,专家委员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近百起,虽然有些活动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但是专家委员在参加时均介绍其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身份,讨论的议题涉及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国际商事专家委员制度的影响力。例如,许多专家委员参加了“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国际调解高峰论坛”“前海法智论坛”“大中华仲裁论坛”“中英国际仲裁研讨会”“中英法治圆桌会议”“东湖国际法律论坛”“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机制改革大会”等活动,提出真知灼见。袁国强大律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新加坡调解公约论坛”“第九届中国华南企业论坛”等,就“一带一路”建设纠纷解决、调解公约的实践问题等发言。单文华教授参加了在俄罗斯举办的“东方经济论坛”,介绍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应埃及最高宪法法院院长的邀请并根据周强院长的指派,参加“埃及最高宪法法院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暨国际研讨会”,介绍中国司法改革智慧法院的建设成就。

四是深入理论研究,为国际商事制度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各位专家委员积极发挥理论研究的优势,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商事法庭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为有关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例如,张月姣、黄进教授在《人民日报》发表“中国对国际法创新发展的重要贡献”笔谈。张月姣教授在清华大学组建的“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并出任院长。刘敬东教授接受商务部委托对关于新加坡调解公约的课题进行深度研究,为我国应对新加坡公约签署问题提供专家意见。范思深教授开办了“最高人民法院观察”博客,发表文章宣传国际商事法庭。石静霞教授发表《我国国际商事法庭核心问题研究》。陶景洲律师发表《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在中国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新篇章》。在新冠疫情期间,许多专家在国内外媒体为防疫贡献法律专家智慧。陶景洲律师在英国《金融时报》发表专栏文章,杨良宜教授发表《在全球疫情下以证据法思维武装自己》等。2020年2月28日,杨良宜教授在赛尼尔法务学院公益直播大讲堂讲授“新冠病毒疫情与国际商业合同中不可抗力”,新浪财经直播同步推送,直播听众达5.2万人,社会反响十分热烈。

四、思考与建议

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成立四年多来,各位专家委员积极参与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对其发展方向和路径建言献策,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广泛宣传国际商事法庭和中国“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了“智囊团”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国际商事法庭由于工作机制、财政经费,以及疫情管控的影响,尚存在专家委员职能发挥不充分,专家委员参与法律交流活动减少,线上组织交流活动不够,外国专家参与度较低,专家委员与国际商事法庭法官的交流研讨机会不多等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初步建议:

1、建议增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专家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的国际化、专业化,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的影响力带动和提升国际商事法庭的公信力。建议充实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的力量,为专家委员的各项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2、建议进一步发挥专家委员专业优势,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加强“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运行的研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3、建议有计划地举办专家讲座和专业培训班,组织专家委员和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共同参与调研座谈,加强国际商事审判案例研究,形成指导性案例,提高国际商事法官和专家委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和储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后备人才。

4、建议加强国际司法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邀请并组织国际商事专家委员和国际商事法官共同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国际商事法庭理论研究,特别是与其他国家实践的比较研究,形成高水平研究报告,支撑国际商事法庭实践,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决策参考。

我向院长和大会报告,我与其他各位专家委员同事一定认真履职,携手努力工作和研究,为国际和平解决争端,为国际法治,为世界公平与正义作出更大贡献!最后,预祝本届研讨会圆满成功!



相关链接:Address by Zhang Yuejiao at the Third Seminar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Expert Committe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