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
来源:武汉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2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就新形势下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和时代的需求,武汉大学法学院于2016年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建立了武汉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肖永平教授担任中心主任。中心旨在为人民法院、政府机关涉外案件当事人等提供外国法查明服务,确保外国法的准确适用以提升我国司法尤其是涉外司法的公信力。同时中心也力图成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和外国法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中心有着实力雄厚、历史悠久、实践丰富、声誉卓著,等特点。
实力雄厚
中心之建立,依托于被誉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和作为国家高端智库的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有韩德培、李双元、姚梅镇等一批中国较早重视比较法研究的法学家为其奠定了深厚的学术底蕴。现今,中心拥有黄进、万鄂湘、肖永平等对国际私法和比较法有深入研究的著名法学家,以及睿思来、匡增军、肖军、熊琦、李承亮、邹国勇、梁雯雯、甘勇、朱磊、南玉梅、徐佳、彭岑萱等精通西班牙语、德语、英语、俄语、韩语、荷兰语等外语的学科带头人,在外国法查明领域的专业水准极高。
历史悠久
虽然直至2016年,武汉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才正式成立,但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作为中国国际法研究之重镇,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为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了大量有关外国法的咨询意见。例如,韩德培教授和李双元教授在1981年应国家有关部门邀请,就宝钢与日本和德国企业合同纠纷提供咨询意见,曾为我国挽回高达数亿的巨额损失。如今,黄进教授、肖永平教授、郭玉军教授、张辉教授、漆彤教授等也曾多次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为改进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实践丰富
在中心成立之前,如前所述,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的专家们就积极参与实务界的外国法查明工作;在中心成立之后,中心的专家们更是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等法院就涉外法律适用问题提供了大量法律咨询意见。
特色鲜明
中心可以查明的外国法律范围广泛,除了查明英语国家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法律外,还对在一些小语种国家,如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的法律具有雄厚的查明能力。
声誉卓著
由于中心实力雄厚、历史悠久、实践丰富,中心自成立以来,已与诸多法院和仲裁机构建立起合作关系,在多起涉外案件的外国法查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而在外国法查明领域建立起了良好的口碑。
附:中心研究人员简介
肖永平,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988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在荷兰格罗宁根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美国天普大学、德国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和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合作研究工作。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和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家高端智库)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等职。先后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被宝钢教育基金会评为“优秀教师”称号。
黄解放, 福建泉州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荷兰莱顿大学,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高级法律官员、联合国反对恐怖主义执行工作队成员。曾任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院长,加拿大国际法协会副会长,麦吉尔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院高级教学研究员、研究生兼职导师,莱顿大学国际航空与空间法研究院博士答辩评委,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首席法官、最佳法官。曾在20多个国家讲学。1999年起代表民航组织参加联合国各类会议。曾兼任民航组织咨询上诉联合委员会三人委员之一。2010年受命筹备、协调、组织近80国参加的北京外交会议,参加民航史上第一个北京公约出台全程。
聂建强, 江苏省丹阳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和墨尔本大学法学院名誉高级研究员。瑞士伯尔尼大学法学博士(Doctor Iuris)(summa cum laude)、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普通法深造文凭、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和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他曾任罗马一大法学院访问教授、瑞士世界贸易研究所、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瑞士伯尔尼大学欧盟法与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兼职研究人员和苏州大学法学院教师。他曾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莫纳什大学法学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学校和机构访问和讲学。他曾于2016年在墨尔本大学法学院讲授法学硕士课程。
郭玉军
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德培法学基金会秘书长、湖北省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国际法协会会员、国际比较法协会联系会员,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0年荣获第二届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长期从事冲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法、艺术法、文化遗产法、文化产业法的教学与研究。出版学术著作多部,发表中外学术论文多篇。曾在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多国进行访学和学术交流。
睿思来
睿思来,西班牙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韩德培国际法教授。他曾求学于西班牙(马德里康普顿斯大学法学学士)、瑞士(日内瓦国际问题及发展高等研究院国际法学硕士和国际法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布朗大学全球治理、法律和社会思想研究所研究员)与意大利(欧洲大学学院马克斯·韦伯博士后)。Prof. Dr. De La Rasilla在剑桥大学出版社(2020年)和荷兰博睿出版社(2017年)出版了专著。他担任主编的国际法书籍分别在剑桥大学出版社(2019年)、荷兰博睿出版社(2017年)和汤森路透出版社(2013年)出版。他曾四次担任国际法期刊的专栏主编。Prof. Dr. De La Rasilla在世界一流期刊、书籍上发表了60余篇论文,例如权威SSCI期刊《欧洲国际法论刊》《国际宪法学论刊》《莱顿国际法论刊》《法律与历史评论》《人权法评论》《国际法史论刊》等等。
汤诤,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和伯明翰大学分别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英国律师。曾任英国纽卡斯尔大学教授;美国杜克大学和德国马普比较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 欧盟委员会民事司法合作项目外部专家;英国学术院全球挑战研究项目和波兰国家科学院学术评审专家组成员。研究领域包括国际私法,跨国电子商务及消费者保护法,国际商法,跨国知识产权法等。是《国际私法杂志》(英文)专家顾问组成员;《中国比较法杂志》(英文)编辑;conflictoflaws.net编辑。出版英文专著四部,参编国际私法领域经典著作《戚希尔, 诺斯和福斯特:国际私法》第15版。在同行评议英文期刊包括Modern Law Review,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 European Law Review等SSCI源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多篇。
漆彤
湖南省祁阳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海外投资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武大国际法评论》副主编,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西藏大学客座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首批专家,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律研修学者。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曾在银行、证券和企业集团从事多年法律实务工作。先后师从万鄂湘、余劲松分别研习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2012年取得教授和博导资格,曾访学荷兰、美国等地。主持中外课题多项,发表中英文论文80余篇,著有《跨国并购的法律规制》、《国际贸易法新编》等著作及教材。曾获商务部第七届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研究奖一等奖、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咨询报告等项奖励。研究兴趣包括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等。
张辉 江苏徐州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法国大学第三阶段学习文凭(巴黎一大)。现为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长江海商法学会常务理事、《武大国际法评论》副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海商法、海洋法、国际法和国际经济法一般理论。出版个人专著《船舶优先权法律制度研究》(2005年)、《国际法效力等级问题研究》(2013年);发表中英文论文数十篇,其中SSCI来源期刊论文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国家或省部级课题多项;获得教育部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人文社会科学)等奖励。
崔晓静,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先后在美国乔治城大学做富布莱特高级访问学者、法国巴黎一大做访问学者和法国巴黎十一大做博士后研究。崔晓静教授主要致力于国际税法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研究,先后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委托项目,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等权威和核心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30多篇,有多篇论文分别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并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多本个人专著。
刘瑛, 广东惠州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珞珈青年学者,武汉大学青年学术团队带头人。刘瑛教授主要专注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和国际金融法研究,对WTO法、自由贸易协定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国际商事统一实体法和国际金融监管法律规则有深入研究。至今已经出版多部学术专著和译著,在SSCI和CSSCI法学、经济学、综合类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近百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项目和各类横向项目近二十项。刘瑛教授亦从事兼职律师和仲裁员工作,担任多个政府部门的资政顾问,具有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咨政经历。
肖军
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副秘书长。代表性成果有德文专著《Das Prinzip der Nichtdiskriminierung in einem künftigen multilateralen Investitionsabkommen》(德国NOMOS出版社);在国内外学术期刊、英文论文集发表英文、德文、中文论文十余篇,如《How can a prospective China-EU BIT contribute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Journal of World Energy Law & Business2015年第6期)、《建立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的可行性研究》(法商研究2015年第2期)等;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外交部项目,及其他科研项目若干项。
匡增军
俄罗斯莫斯科大学法学博士,任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俄罗斯中亚研究所所长、《边界与海洋研究》期刊副主编、中俄国际法联合研究中心(武汉大学-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中方负责人、《莫斯科国际法杂志》编委会委员、俄罗斯科学院期刊《国家与法》编委会委员、俄罗斯交通大学期刊《交通法与安全》编委会委员。
熊琦
德国弗赖堡大学法学博士,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环球法律评论》、《法学评论》评审专家、武汉大学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中心客席研究员、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客席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多次获得中国法学会及湖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若干,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项、司法部重大项目一项;多次前往德国、奥地利、日本、丹麦、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举办学术讲座、参与学术会议,并获邀赴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短期任教。
甘勇
甘勇,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法学博士,美国匹兹堡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中国大陆执业律师,美国纽约州获准律师执业。曾经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交流专家,武汉市纪委“红通”专案组法律顾问。先后在法国巴黎国际仲裁中心、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所进行访问研究。先后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数十篇。
邹国勇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曾赴德国特里尔大学研修国际私法,并曾赴德国科隆大学国际私法与外国私法研究所从事学术访问,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共发表学术论文、译文、书评60多篇,翻译了30余个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出版学术专著1部,参与撰写、翻译著作6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项目1项,并参与“中国国际私法的法典化”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研究”等课题的研究。
梁雯雯
梁雯雯,曼彻斯特大学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外国法查明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英国法专家、外交部条法司交流学者、马克斯普朗克比较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日内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中介化证券公约》外交会议观察员、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终止净额结算项目》专家组会议中国政府代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武汉仲裁委员会研究项目。著有Title
朱磊
朱磊,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特聘副研究员,英国班戈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欧盟法。先后在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挪威卑尔根大学、英国卡迪夫大学学习和访问。在Hong Kong Law Journal, Asia Pacific Law Review,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Policy and Family等英文SSCI期刊发表论文,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和外交部的课题,并在英国法学会2014年会、亚洲国际法学会2017年会、2017年牛津大学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报告论文。
南玉梅
韩国高丽大学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武汉市武昌区政协常委,曾任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中国法讲师。著有《股份公司新股发行制度研究》(高丽大学出版文化院2016年版)、《中国公司法》(博英社2018年版(承担公司融资部分))等著作,并完成2014年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我国债券市场建立市场化法制化风险体系研究》(14JZD008)等课题。
徐佳
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曾任外交部访问学者、德国哥廷根大学国际法与欧洲法研究所研究助理、Interest Group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in Europe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ESIL)主席助理。著有Freihandelsabkommen und ihre Umweltschutzregelungen (与 Peter-Tobias Stoll 和 Hagen Krüger合著,已发表于德国环境法期刊Zeitschrift für Umweltrecht (ZUR), 2014, 387–395)等,曾参与2019年商务部有关国有企业的课题。
彭芩萱
彭芩萱,中共党员,留学荷兰五年,荷兰语中级水平,英语雅思 8.0,获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武大国际法评论》编辑,武汉大学荷比卢校友会秘书长,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跨文化人权研究中心、德国科隆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在海内外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十余篇,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项目十余项。曾任全荷公派学生学者联合会主席、荷兰海牙DCC公证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