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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议题三主题发言】王天喜:推动仲裁制度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发挥独特作用的广州实践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1     

编者按:2022年8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三届研讨会暨首批专家委员续聘活动召开。本次研讨会上,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位专家委员,围绕“跨境商事纠纷的发展、挑战与对策”这一主题,在4个具体议题框架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现将发言嘉宾的发言稿陆续刊登在国际商事法庭网站。


议题三:“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功能发挥


推动仲裁制度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发挥独特作用的广州实践

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王天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这是推进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体现了真挚为民的情怀和对社会治理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推进中国特色“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消费市场、第一贸易大国,是超过120个国家和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与之相匹配,如何构建适应国际贸易地位和实际需求的争议解决机制和体系,努力提升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以来,充分发挥谈判、调解和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功能,使各种争议解决途径不仅能发挥各自的独特优势,又同时能相互协同配合,取得了良好效果。仲裁制度全球通行,有纽约公约保障,客观上一直是国际法律规则衔接的“最大公约数”。推动仲裁制度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广州仲裁委员会(广仲)是我国《仲裁法》颁布之后首批成立的七家仲裁机构之一,案件数量常年位居全国前列。在不断开拓发展仲裁业务的同时,广仲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为目标,抓住信息技术革命与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坚持首创精神,通过定标准、造平台、促合作等创新举措,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积极推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制定统一标准 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广仲推动互联网技术与仲裁融合发展起步早,积累了较为丰富实践经验。在积极开发互联网远程庭审技术基础上,2019年11月,率先试水跨国远程庭审,事例入选了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仲裁仅此一例)。在发展互联网仲裁业务的同时,广仲重视互联网仲裁技术标准和行业规则的统一,主动探索、锐意创新,于2020年制定并向全球发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参考国际惯例简称为“广州标准”,目前该标准已得到中国内地150余家仲裁机构以及40余家境外仲裁机构的认可和协同推广。今年4月,广仲“首创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获评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推广互联网仲裁标准的做法也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全英报道。

在推动互联网仲裁规范化发展的同时,广仲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关于“支持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经济贸易提供仲裁及调解服务”的文件精神,首倡互联网仲裁技术标准、仲裁服务窗口、仲裁庭室和仲裁员名册“四个共享”,以此开展与港澳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的合作并将“四个共享”推广至国际,一方面运用港澳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将涉“一带一路”案件引入粤港澳大湾区高效解决;另一方面把仲裁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推动将“广州标准”更广泛地适用于仲裁、调解等程序,推动建立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广州标准”的推广以及与港澳仲裁、调解机构的深度合作,提升了广仲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带动了涉外、涉港澳仲裁业务量的快速增长。2021年,广仲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66件,位居全国第二,同比增长3倍。

打造国际平台 引领“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

广仲坚定地走创新发展的国际化之路。2020年,获司法部推荐,广仲成为首个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企业间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项目建设的内地城市仲裁机构。

2021年,广仲正式上线运行APEC—ODR平台。该平台符合《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合作框架》规则,具备三维数据及用户隐私保护体系,支持实时切换界面语言、电子送达、国际电子签章接口等功能,拥有多种语言实时互译和人工智能助手等技术,为全球当事人提供集谈判、调解和仲裁“三维一体”的“一站式”网上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该平台入选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中央党校出版社等联合发布的“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民生示范工程”推荐案例。

今年5月1日,APEC正式将广仲列为全球三家ODR平台官方提供方之一,向世界范围推介运用。自APEC官网推介以来,ODR平台已受理13宗案件,总标的额近11亿元。其中一宗案件从提交申请到广仲根据调解内容出具的具有全球广泛执行力的仲裁裁决书,用时不到7天,凸显了ODR平台结案的便捷和效率优势,其效果获得当事人好评。

Web 3.0时代,广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断做强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仲裁向数字经济领域拓展,在广仲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数字经济纠纷专家委员会,设立国际商务与数字经济仲裁中心作为分支机构,探索在元邦虚拟城市成立“元宇宙”首家虚拟仲裁院,发挥仲裁功能,服务提升和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保障虚拟世界法律不缺位。

深化机构合作 促进商事纠纷多元协同高效化解

广仲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探索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多元化解。

加强与当地司法机关的合作。先后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程序灵活性功能和仲裁机构多领域专业人才库的优势,建立参与诉接对接工作的专家调解员团队,接收委派调解案件,以“调解+司法确认”和“调解向仲裁转化”的方式高效解决纠纷。2021年共接收法院委派调解案件34件,其中调解成功经司法确认的6件,两件转化为仲裁方法解决。同时,为更好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与广州市中院签订《关于共同提升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质效的意见》,进一步拓宽信息共享渠道和范围,建立仲裁案件执行网上立案、快速执行机制,全面实现信息网络共享。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合作。广仲分别与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达成战略合作,签订《知识产权仲裁战略合作战略框架协议》《共建广州仲裁委员会(白云)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合作框架协议》,通过仲裁、调解与行政执法的对接,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保护网,强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仲调对接,签订《关于共同建立金融纠纷仲调对接战略合作协议》,发挥仲裁员的专业优势,高效公正地化解金融纠纷。

未来,广仲作为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入选机构的一员,我们将以发挥仲裁功能推动“一站式”机制建设为己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已有创新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由广仲牵头发起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实体化运作,推动争议解决平台和争议解决方式的融合式发展,优化推广APEC-ODR平台功能运用,为国际治理的中国方案提供更为丰富的广州实践。


相关链接:Wang Tianxi: Guangzhou's Practice on Promoting the Unique Role of Arbitration in Resolvin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Dispu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