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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议题一主题发言】吴振辉:国际商事法庭和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发展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发布时间:2024-11-25     

编者按:2024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四届研讨会暨专家委员续(增)聘活动。本次研讨会上,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位专家委员及特邀嘉宾,围绕“合作对话·多元融合·和平发展”这一主题,在4个具体议题框架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现将议题一“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程序规则、案件管理和司法公信力建设”研讨环节中专家委员及特邀嘉宾代表的发言稿陆续刊登在国际商事法庭网站。

 

议题一:“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程序规则、案件管理和司法公信力建设”

 

国际商事法庭和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发展

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委员

英国伦敦贝德福德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振辉(马来西亚)

 

尊敬的张军院长,

尊敬的法官们、阁下们、朋友、同事们,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早上好!很荣幸有机会在本次会议上对世界各地国际商事法庭的发展尤其是关于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发展分享意见。

国际商事法庭的发展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国际商事法庭在世界各地发展起来。其中包括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2006年)、卡塔尔国际法院和争议解决中心(2009年)、阿布扎比全球市场法院(2013年)、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CC)(2015年)、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2018年)、巴黎国际商事法庭(2018年)、荷兰商事法庭(2019年),当然还有中国国际商事法庭(CICC)(2018年)。此外,伦敦商事法庭严格来说并不是国际商事法庭,但其运作方式与国际商事法庭类似,因为其大多数案件(约65%)涉及海外诉讼当事人。

国际商事法庭的兴起反映了商业和贸易越来越具备跨国属性。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欧颂律的话来说,“商业活动是国际性的,因此,规范该等活动的商法的性质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国际性。”特别是为了促进商业发展,必须有一些共同的原则,让从事国际贸易的各方能够在此基础上开展业务。这些原则超越任何单个国家的法律,并反映不同地区的商事法。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法官Tan Sri Datuk Nallini Pathmanathan 很好地阐述了这一点:“跨国商业需要更加国际化的审判体系。”

认识到发展国际商法、促进法律和惯例协调的必要性,国际商事法院常设论坛(SIFoCC)于2017年成立,以促进国际商事法庭系统更好地发展。引用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的话,这种国际司法对话和合作有助于推动“世界各国商法的有意义的融合”并促进“跨国商事司法体系”的发展。

这些支撑跨境商业交易的共同国际法律原则不仅应借鉴欧洲或美国商法,还应吸纳其他国家,特别是亚洲和非洲的商法、贸易和习惯。因此,研究其中一些法院的实践和程序并探讨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如何从中脱颖而出将十分有意义。

英国伦敦商事法庭

首先,我要介绍一下我接受律师执业培训和执业20年的司法管辖区英国伦敦商事法庭,其在过去一年中做出了262项判决,涉及来自84个国家的1220名诉讼当事人。伦敦商事法庭之所以受欢迎,可以归因于其法官的丰富经验以及英国商法的完善,这些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了确定性,同时保留了灵活性,以适应全球化和贸易不断变化的需求。

 

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

接下来,我要介绍一下我现在视为我的首要执业区域的司法管辖区,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这也是一个专门法庭,就像伦敦商事法庭一样。虽然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比较年轻,它仅仅是10年之前成立的,但是它的知名度正在提高。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和其他新加坡法律机构一起,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为新加坡作为法律卓越中心日益卓越的地位做出了重要贡献。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隶属于新加坡最高法院,负责审理“具有国际和商业性质”的案件。该法庭拥有20多名来自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国际法官,其中包括原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张勇健庭长。这些国际法官与新加坡法官一起在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审理案件,增强了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处理复杂跨境商业纠纷的能力。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迄今已发布194份判决。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

在简要介绍了伦敦商事法庭和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后,我现在来谈谈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作为一名国际纠纷律师和仲裁员,在过去20年中,我处理过400多起商业案件,我可以很有信心地说,中国国际商事法庭跟其他国际商事法庭相比具有明显优势。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有几个关键特点使其有别于其他中国法庭。其中,法官均为熟悉国际贸易投资惯例的资深法官,能用中英文工作。判决书允许载明法官少数意见,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如果当事人同意,以英文提交的证据无需翻译。

同时,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展现出令人钦佩的国际视野,特别是“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中外法学专家组成,是国际化的法律智囊团,为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提供外国法律适用方面的建议,并对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国际商事纠纷进行调解。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还建立了“一站式”平台,连接调解、仲裁和诉讼,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服务,在国际商事法庭中独树一帜。这种“一站式”机制展示了中国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和国际竞争力。

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法庭,中国国际商事法庭非常适合处理与“一带一路”倡议相关的纠纷。大约有150个国家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司法制度。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不仅能够很好地保护中外当事人的权益,还能为营造稳定的商业环境和促进法律的发展做出贡献,从而为“一带一路”投资者提供确定性。

未来,我毫不怀疑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将继续创新和发展跨境商业纠纷解决机制,并在亚太地区相关纠纷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优势。这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作为全球国际商业纠纷重要地点的地位,并进一步增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解决纠纷的信心。

(因篇幅有限,引注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