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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为庭 绘就涉外商事海事巡回审判新画卷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6-09-12     

潮起江海,事生阡陌。

海上作业重伤索赔四年难解、船舶抵押合同歧义引发持续信访、股权纠葛绵延二十年……在广阔的江海沿岸、边境口岸,无数涉外商事海事纠纷里藏着一个个普通人、一家家企业的命运起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相比于坐堂办案,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更需要走进现场、看见真相、读懂人心。

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团队一次次走出办公楼,登上海岛、沿江而行、奔赴边疆。

从福建湄洲岛,到长江沿岸,再到东北边境,三趟跨越山海的巡回之路,不仅解开了纠缠多年的恩怨心结,也勾勒出新时代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最温暖、最鲜活的治理图景。

纾困——

伤者救治与小微企业经营两难,巡回审判如何寻找平衡点?

2025年盛夏,烈日灼人。湄洲岛某渔村的石板路被晒得滚烫,少有行人。

“法官同志,你们来啦。孩儿他爹很激动。”黄云的家人迎上前,一句简单的话里,藏着四年的煎熬与等待。

屋里陈设简单,一张病床占据了大半空间。全身瘫痪的黄云浑身插满了管子,静静躺着,几乎无法言语,唯有眼珠不停转动,藏不住心底的期盼。

“大爷,别着急,我们一定帮您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法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龙飞俯身轻声安慰。

一切纠葛,要从四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海上意外说起。

彼时,某单位有渔网安装施工需求,将工程发包给福州某船务公司,签订总价13.2万元的渔网采购合同。福州某船务公司随后将业务转包给厦门某船舶公司,厦门某船舶公司又通过陈兰介绍,邀约拥有熟练拉网安装技术的渔民黄云和其他几位渔民进场作业。

作业当日,预报海上有大风,不适合出海施工。但因工期紧张、急于完工,黄云心存侥幸、冒险作业,又没有戴安全帽。就在拉网施工过程中,拉网接口突然断裂,数十公斤重的钢缆骤然弹出,狠狠击中黄云的头部。

一瞬之间,晴天霹雳。

经救治,黄云被确诊为一级伤残、终身瘫痪,住院一年,治疗花费近百万元。为维系后续治疗、弥补事故损失,黄云诉至厦门海事法院,要求陈兰、福州某船务公司、厦门某船舶公司、某单位共同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400余万元。

经审理,厦门海事法院认定,黄云的损失共计400余万元,按责任比例承担,判令陈兰承担50%,某单位承担20%,厦门某船舶公司和福州某船务公司分别承担15%。

被诉各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指出,陈兰的介绍行为与黄云受伤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福州某船务公司与黄云形成劳务关系,遂改判:陈兰不承担责任,福州某船务公司承担75%责任,黄云自行承担5%责任。某单位承担20%责任不变。

一纸改判,让福州某船务公司陷入绝境。

“原本承揽了十几万元的安装渔网工程,一夜之间要赔300多万元,对我们这样的小微企业就是灭顶之灾。”万般无奈之下,福州某船务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边是渔民人身损害案,伤者瘫痪在床,一边是小微民营企业濒临倒闭、举步维艰,各方僵持不下、矛盾根深蒂固。

“办案不能只看卷宗、法条,更要看当事人的人生、顾当事人的难处。”面对僵局,龙飞坦言,这起案件看似是责任比例的法律争议,实则是多方民生困境的叠加:黄云急需赔款继续医疗、清偿住院欠款;小微企业深陷诉讼泥潭、濒临破产。简单裁判无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5年7月8日,龙飞和法官助理任玲远赴湄洲岛上的渔村,把审判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对于偏远渔村的百姓来说,打官司奔波千里、耗时数年,早已超出了一场诉讼本身的重量。”龙飞告诉记者。

随即,在村委会搭建临时巡回法庭,召集五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集中调解。

从上午10点到下午4点,整整6个小时,众人未休片刻、未进一餐。龙飞交替运用“面对面交心、背靠背疏导”的方式,让积压四年的委屈、不满、争议全部摆上台面。

福州某船务公司代表诉说小微企业不堪重负的经营压力,因案件执行导致其账户被查封;陈兰倾诉无端担责的内心不甘;黄云的家属道出常年治病欠债,后续治疗费用很高、无以为继的生活困境。各方积怨层层释放、对立情绪逐步消融。

调解过程几度因责任比例、付款期限陷入僵持,但龙飞始终耐心疏导、精准权衡,一点点缩小分歧、一步步建立信任。

法理情理交融、利弊得失明晰,激烈对抗的各方慢慢放下执念、回归理性。

最终,各方达成共赢和解方案:黄云主动放弃部分赔偿款项,体谅小微企业经营困境;陈兰自愿承担44万元赔偿责任;福州某船务公司承诺15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140余万元赔偿款。

几名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悉数签字确认,一场拉扯四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调解落地,绝非终点,真正的止争,在于履约落地、彻底解困。

付款期限将至,福州某船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资金筹措遇阻、担心账户无法及时解封,情绪再度波动、顾虑重重。

得知情况后,龙飞主动致电安抚情绪、释法明理,耐心告知违约后果,劝导其珍惜来之不易的调解成果;同时联系执行法官协调福州某船务公司到期债权抵扣赔偿款,及时解封账户;与代理律师沟通持续跟进,扫清履约堵点。

2025年7月23日,在法官的协调和督促下,福州某船务公司如期足额支付140余万元赔偿款,并撤回再审申请,还专门寄来锦旗和感谢信,致谢法官全程跟进,彻底解决企业诉累。

受害人黄云的家属也送来感谢信,感谢巡回审判让伤者及时拿到治疗费,重获生活希望。

“这次跟着最高法院法官巡回审判,捋清矛盾,情理法理兼顾,劝服双方达成和解,彻底了结纠纷,也解决这起难啃的执行案件。”厦门海事法院执行局法官王炜也由衷感慨,“真的很有收获。”

海上人身损害案件虽小,却连着万家冷暖、百姓民生。

一场巡回调解,解开的是多方缠绕四年的诉讼僵局:受伤船员拿到救命钱款,得以持续治疗、安稳度日;小微企业卸下巨额诉讼包袱、解除失信限制,重回经营正轨。

各方走出对立纠葛,放下过往恩怨、重启崭新生活。

除弊——

一字歧义引发多年信访,巡回审判如何化解矛盾、源头堵漏?

在航运市场快速发展时期,船舶抵押是众多船主、中小航运企业融资周转的主要方式。但部分银行采用的格式合同存在条款表述不够清晰、重要权责事项提示不到位等问题,日积月累,诱发大量同类纠纷。

十余年前,湖北襄阳本地砂石产业受环保政策调控,辖区砂石企业经营承压,经地方主管部门牵线搭桥,某砂石厂向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政策性纾困贷款,双方订立40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同日,砂石厂法定代表人陈元用住宅房产抵押担保;陈元、刘阳、周蓝还用赖以谋生的采砂船舶订立抵押担保合同。

彼时的刘阳、周蓝未曾想到,合同中的一字之差,会困住他们之后近十年的人生。

后来,企业受环保政策调整影响停工停产。2019年,银行与砂石厂、担保人陈元私下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将债权延期至2020年,仅陈元签字追认,自始至终未通知、未征得船舶抵押人刘阳、周蓝同意。

债务逾期后,本息雪球越滚越大,截至2023年,累计拖欠本金、利息、罚息合计800余万元。债权追偿无果,某农村商业银行诉至武汉海事法院,请求处置全部抵押物优先受偿。

依据抵押合同格式中“银行与主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债务人的债务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条款,武汉海事法院认定二人事前放弃合同展期同意权,判决银行对刘阳、周蓝所有的船舶仍享有抵押权,有权就该船舶变卖、拍卖的款项优先受偿。

刘阳、周蓝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贷款还不上,船要被拍卖,当初展期签字我压根不知情,凭什么要我担责?”多年来,刘阳反复申诉、信访,心里的疙瘩始终无法解开。

心结难平的不止当事人,法院内部对该合同条款亦存在不同认识。

该案进入再审审查后,合议庭就该案所涉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以及案涉合同条款的理解展开全面细致的研究,并提交法官会讨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但仍存在不同认识。

“这个案子表面是钱的纠纷,内核是条款的歧义。简单裁驳,程序了结了,但当事人的心结还在,同类案件还会层出不穷,信访隐患也消不掉。”该案承办法官张华坦言,“把司法服务送到家门口,才能真正听见当事人心底的委屈。”

一边是金融机构大额债权长期悬置、金融资产持续承压;

另一边是普通船主赖以生存的生产船舶濒临拍卖、全家失去收入来源。

秉持“当巡则巡、能巡尽巡”原则,合议庭决定赴武汉开展巡回调解。

张华和法官助理孙雅婷抵达武汉后,联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原审法官实地走访,摸清案件原委:案涉贷款是政府环保搬迁配套纾困资金,企业停产并非主观恶意逃债;涉案船舶一旦司法拍卖,船主将彻底失去生活依托。

在现场,张华真切读懂了各方苦衷:船主不知情却担责的委屈、债务人停产失收的无奈、银行债权悬空的焦灼。

三级法院法官同台研判,先向刘阳、周蓝解释原审裁判法理逻辑,拆解抵押权存续、格式合同效力的专业规则,消解其对裁判的认知偏差。

同时直指银行履职疏漏,张华对某农村商业银行经办人释明:“这份合同里一个‘或’字,造成了两种完全相反的解读。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你们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且展期操作也未通知抵押人,这是纠纷产生的根源,也是你们必须正视的问题。”

直白中肯的点评,让银行方正视自身问题;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疏导,让刘阳逐渐冷静:“法官把条文掰开讲透,我听懂了法律边界,也明白和解是保护我们权益最好的方式。”

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在坦诚沟通中逐步消解。情绪破冰后,三方开始在法官引导下寻求利益最大公约数。

某农村商业银行彰显担当,主动免除全部逾期罚息部分期内利息,使债务总额大大压缩;各方约定分级清偿顺序,优先处置债务人财产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元提供的抵押物,最大限度保全刘阳、周蓝的船舶利益。

和解当日,刘阳当场撤回再审申请与全部信访材料,他长舒一口气,说道:“纠结了这么多年,今天终于放下了。船保住了,日子还能接着过。”

一桩缠绕数年、牵动信访维稳的纠纷,就此实质性化解。

办案不止于息诉,治理务求于清源。

法官在办案中还发现,案涉歧义条款被多家金融机构广泛采用,诱发多起类案。在向某农村商业银行精准释明风险后,该银行推动全面修订格式合同,将歧义表述优化校正,从源头根除解读漏洞。

银行法务负责人坦言:“以前我们只关注合同合规性,忽略了文字歧义带来的司法风险。这次最高法巡回办案,不仅解决了个案,更帮我们补齐了合同管理的短板。”

一案起而全域治,一事解而百弊清。

这场三级法院联动的巡回审判,既守护了船主的生计底线,又规范了金融机构的交易行为,生动诠释了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纾民困、正商规、治本源的专业价值,让司法的尺度、温度与深度,流淌在千里江河航运之间。

破局——

多轮诉讼仍未化解纠纷,巡回审判如何斩断无休止诉累?

一桩陈年积案牵扯一栋商厦、三方主体、十余场连环诉讼,更裹挟一位近百岁老人的殷切期盼。

故事的伏笔,埋在2005年东北边城的国企改制浪潮之中。

案涉某丽大厦原为国有企业,2005年,当地主管部门决议将该企业及附属物业整体出售,由买受人高城年办理银行转贷,改制后的某丽大厦承接对应贷款债务。同年,高城年与该企业签署转让合同,约定由高城年购买包含大厦物业在内的企业资产,并偿还银行贷款。

后某丽大厦改制成某丽公司,股东均为高城年家庭成员。

2006年,高氏家族将某丽公司100%股权整体转让给韩国籍第三人赵南,赵南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则用于清偿公司名下银行存量贷款。

世事流转,股权易手。赵南后将全部股权转至郎氏家族,企业也更名为葆某公司。

然而,当时他们未曾料到,这场改制转让,会开启长达十五年的纷争拉锯战。

2009年起,高氏家族多次以所有权纠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等向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葆某公司及赵南,均未得到支持。维权未果后,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亦未实现要求葆某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的诉求。

十余场诉讼轮回往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延边中院多次审理释法,却始终无法消除双方根深蒂固的对立壁垒。

2021年,高氏家族主张,自身收取的股权转让款用于清偿葆某公司前身的债务,实际受益方为现任主体葆某公司,其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对应款项。

延边中院一审支持高氏家族诉求,判令返还股权转让款;吉林高院二审改判,认定其主张缺乏法律依据,驳回全部诉求。最终,高氏家族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这桩尘封十余年的延边积案,摆在了最高法民四庭面前。

卷宗之上,是法理博弈;卷宗之外,是人间牵绊。

“这个案子背后,藏着一份沉甸甸的民生牵挂。高氏家族当事人高城年年近百岁,十余年来深陷连环诉讼,只求一个公正的结果。”最高法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陈宏宇介绍道,“双方积怨已深,彼此明确表态,若未能一次性实质化解,败诉方必将另行起诉,衍生新的诉讼循环,诉累永无止境。”加之案涉大厦因长期诉讼被持续查封,企业经营停滞、商铺业态萎缩,不仅拖累民营企业发展,更直接影响边境商圈营商活力。

“定分只是基础,止争才是根本。”

合议庭摒弃“坐堂问案、就案办案”惯性,决定践行“当巡则巡、能巡尽巡”要求,远赴延边开展巡回审判。

2025年年初,承办法官陈宏宇、张梅带领团队,开启实地核查——

走访出售某丽大厦的某管理站,复盘二十年前国企改制的政策背景、出让初衷与审批流程,还原高氏家族初始受让资产的完整经过;

前往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全部股权变更备案档案,厘清高氏家族、韩籍第三人赵南、现任郎氏家族三方历次转让的金额、节点与权责边界;

查阅当地多家银行档案,梳理比对股权转让款划转、贷款清偿、资金流转的原始流水,锁定款项实际用途;

最后来到大厦物业,核查查封状态对经营的影响,精准研判资产实际价值与市场现状。

二十年模糊的历史纠葛,在法官实地走访中,终于变得清晰、完整、有据可依。

合议庭精准锚定争议痛点:高氏家族诉求存在部分事实渊源,但其在股权交易中存在自身过错;葆某公司承接资产合规,确实从他人归还贷款的行为获益,长期查封确已造成经营损耗。

依托巡回审判就地办案优势,合议庭组织当事人集中座谈。法官把十五年交易脉络、法律关系、过错责任掰开揉碎解析:向高氏家族厘清自身交易过失,点明过度维权的时间与财力损耗;向葆某公司释明再审改判风险,预判后续与境外第三人的衍生诉讼隐患;更以近百岁老人的暮年诉求为共情切入点,劝导双方放下执念。

事实清,道理明,人心才通。

起初态度强硬、坚决拒调的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郎荣,在听完法官实地核查的完整事实、感受到最高法千里巡访的诚意后深受触动:“最高法院的法官不远千里实地来到延边,查清案件的前因后果,让我们看到了司法的公正与真诚,我们愿意协商和解。”

高氏家族亦动容表态,希望借助本次调解终结纷争,让百岁老人远离诉扰、颐养天年。

诚意相通,僵局破冰。

从巡回走访到最终和解,二十多天来,合议庭持续线上线下联动斡旋,反复打磨条款,敲定一揽子终极解决方案:高氏家族配合解除某丽大厦全部司法查封,破除企业经营桎梏;葆某公司支付150万元补偿款,消解高氏家族多年诉累与经济损耗。

调解书生效后,合议庭全程紧盯履行闭环,书记员王瀚葳常态化联动吉林高院、延边中院及双方代理律师,推进房产解封流程。

2025年4月14日,案涉大厦全部查封正式解除,当日30万元首期款项足额到账;4月22日,剩余款项全部兑付完毕,高氏家族出具收条,一场横跨十五载的连环纠葛,彻底尘埃落定。

当事人代理人给陈宏宇、张梅发来消息表示感谢。字里行间满是释然,绵延十余年的诉累终成过往。

“感谢最高法院,为了案结事了,苦口婆心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祝你们工作顺利,好人自有好报!”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由衷感言,道出了巡回审判最珍贵的价值。

这场巡回办案,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传递出人民法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鲜明导向,也实现了从“办结案件”到“解决问题”深层跨越。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三趟奔赴,三次巡回,铺展新时代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由民到业、由当下至过去的善治之路。

巡回审判,早已不是简单异地开庭,而是为弱者纾困、为行业除弊、为历史破局的温暖力量,是解一人之难、正一业之序、稳一方之局的社会治理。

山海万里,步履不停。

新征程上,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将持续以脚步丈量公平,以温情消融隔阂,以专业守护秩序,让每一起纠纷都能实质化解,让法治阳光洒满万里江海、照亮边境山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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