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11-07罗东川在第五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
全面提高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水平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第五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11月7日在青岛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川传达了周强院长对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要求,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提高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水平,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罗东川指出,第四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罗东川强调,要统筹国内国际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服务大局前瞻化水平,充分发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一带一路”倡议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江经济带和海洋强国等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要狠抓执法办案精品化、制度构建体系化、诉讼服务信息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全面提高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水平。要扎实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和中国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青岛市委政法委书记宋永祥出席会议并致辞。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外交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邹宁、高明芹,专家学者代表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以及部分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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