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维敦 Danny Patrick McFadden
来源:CICC 发布时间:2024-09-25国籍:爱尔兰
自 2004 年起一直担任伦敦和香港有效争议解决中心的董事,具有澳大利亚和英国律师的资格。
主要从事商事、家庭、知识产权、就业、建筑、继承和信托、银行、保险和房地产领域的调解工作。他曾任香港调解督导委员会副主席、香港司法部调解指导委员会成员,并且是包括国际调解协会、新加坡国际调解学会、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在内的许多机构调解小组的成员。
范维敦先生曾为联合国、欧盟、亚洲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机构就争议管理和调解等方面进行培训。自 2006 年以来,他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密切合作,在中国各地培训和推广调解。2009 年曾被任命纽约联合国调解部门代理董事。自 2010 年以来一直担任世界银行集团亚太地区调解员。2022 年被任命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地区调解员。目前在日本神户大学和瑞士国际和平与对话机构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