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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赴厦门中院公开开庭及开展调研活动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发布时间:2024-11-07     

202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国际商事案件。为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发挥巡回审判制度的优势,并切实提升对下指导的实效,本次公开开庭在厦门国际商事法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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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开审理的案件系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公司股东就公司控制权争议在国内外均提起了诉讼,事实争议复杂、法律适用疑难,涉及多层次公司内部决议效力的认定、公司董事忠实义务的边界、公司股东在境外进入清盘程序后的代表权等多个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杰,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教授及副院长韩秀丽教授,厦门市海丝中央法务区相关机构、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等单位负责人,福建高院、江苏高院民四庭以及苏州、厦门、泉州、无锡、南京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等60多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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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召开调研会。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及其他与会代表均对庭审给予高度评价。于宁杰代表说,“这既是一场国际商事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统一裁判制度,创制国际商事案件庭审标准的模范庭,也是一场体现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对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技巧、审判策略的娴熟掌握和利用的示范庭。在长达四个半小时的庭审中,法官们始终保持细致耐心、高度专注,令人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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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杰发言)

“今天是我在厦门大学从教35年来,第一次组织学生旁听最高人民法院的商事案件。我有三点深刻感受:第一是庭审用语非常精准,第二是焦点问题总结击中命脉,第三是庭审层次和逻辑清晰,充分体现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公正高效的审级制度、方便快捷的举证要求、公开透明的审判原则、专业化的法官队伍等特点。”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教授说。

厦门市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林应钦谈到最高人民法院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开庭审理国际商事案件,对促进海丝法务区建设的意义非常重大。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首次在地方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也是一次与地方国际商事法庭相互交流学习借鉴的有益尝试,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这是一场生动的实质化庭审示范庭。

调研会上,与会代表还就高水平建设地方国际商事法庭、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问题热烈讨论、建言献策,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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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系统部署,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离不开法治引领、规范、支撑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将进一步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地方国际商事法庭的指导和支持,持续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以高质量涉外司法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