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平台机构代表发言六】陈思民:努力打造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 为高效多元解纷贡献“广州方案”
来源:国际商事法庭 发布时间:2023-08-09编者按:2023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西安的第六巡回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举办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建设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发展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新时代、新机遇、新发展”,共商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平台建设,共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12家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机构参会。现将广州仲裁委员会的发言刊登。
努力打造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
为高效多元解纷贡献“广州方案”
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陈思民
恰逢“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广州仲裁委(下称广仲)很荣幸受邀来到曾是十三朝古都又是古丝绸之路起点的西安与各位共同研讨,此情景正应了“长安记得相逢日,正是桃花饮马时”、“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广州仲裁委员会于1995年8月29日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组建,是依照《仲裁法》设立的全国首批七家城市仲裁机构之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广州市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人事部)、案件受理部、业务发展部、国际仲裁部、仲裁秘书部、理论研究室6个内设部门和1个分支机构即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经所在地政府同意,在东莞、中山两个不设区的地级市设立了东莞分会、中山分会;此外还设有广州金融仲裁院、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建设工程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等专业仲裁平台。目前,广仲核定编制数62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57名(实有52人)、工勤5名。同时,聘用仲裁秘书120多人,是办理仲裁案件的主要力量。
近年来,广州仲裁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创新作为突破口,奋力推进广州仲裁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了一项又一项全国乃至全球“第一”:2019年,率先试水全球首个跨国远程庭审,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2020年,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入选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获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推介。2021年,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被亚太经合组织列为首批三大合作方之一,案件受理量居合作方之首。2022年,创设有效地衔接域外规则的“3+N”庭审模式,创新仲裁服务模式,高效化解跨境商事纠纷,获《法治日报》头版报道,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APEC-ODR平台解决涉外纠纷案例入选司法部年度仲裁工作指导案例,全国仅三例。广州仲裁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涉外案件量连续两年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境外仲裁员翻了一番达200余人,境内外签约合作仲裁机构超200家、遍布全球六大洲。中央政法委内参《政法调研报告》和新华社内参《国内动态清样》专门刊登广州探索仲裁国际化发展的实践经验,广州正逐渐成为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面向世界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现将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质效并重聚焦涉外仲裁有新亮点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保密性强、当事人意思自治、高效快捷、程序灵活、专家裁判、一裁终局、国际执行力强等特点,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足中外当事人争议解决方式多元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质效并重均衡发展,是实现仲裁高质量发展、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我国仲裁核心业务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广仲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补强工作短板,坚持仲裁为本、大调解格局的多元共治理念,筑牢矛盾纠纷化解防线,建立健全智能、科学、专业、高效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取得良好成效,近三年来,广仲受理案件总量一直保持稳步增长。2022年,广仲受理案件量超3万宗,占广东省仲裁案件总量的二分之一,总标的额超639亿元。涉外案件受理量连续两年在全国城市仲裁机构中排名第一,占全国办案量近五分之一,受理涉澳案件同比增长228%,涉台案件同比增长177%,标的额同比增长129%。受理10亿元以上标的额案件9件,同比增长50%,首次出现标的额30亿以上案件2件,标的额节节攀升,其中一宗34.5亿的案件于10天内高效结案。双方均是商事主体的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6%。受理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案件36件,同比增长112%,总标的约10.67亿元,同比增长84%;受理涉“一带一路”西北部地区案件539件,同比增长1倍,总标的约32.1亿元,同比增长54%。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的同时,法院撤裁数逐年下降,2021、2022连续两年不超过2宗,特别是2022年办理了全省仲裁机构一半的案件前提下,全年被撤仅1件、不予执行仅1件,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全省的四分之一。广仲办理的涉外案件,无一宗在境外被撤裁或不予执行,仲裁文书获包括美国、香港等地法院认可执行。
今年以来,广仲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有关试点方案部署以及省、市领导批示要求,锚定仲裁高质量发展,不断实现案件结构转型优化。今年截至4月,受理传统案件8065件,同比增长2.8%,在保持案件稳定增长的同时,线上案件3537件,同比增长36.1%,全委标的227.4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线上案件标的5.01亿元,同比增长25.5%)。受理标的10亿元以上案件4件,同比增长1倍。2023年全委受理涉外案件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截至2023年4月达到248件,同比增长9.3%,涉外案件遍布全球六大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办案效率大大提升,全委结案数同比增长47%。
同时,广仲构建大调解格局,探索诉仲调对接机制。一是在内部建立仲裁案件组庭前调解机制,制定《广州仲裁委员会案件组庭前调解规则》及调解员名册,实现“立案后促调、开庭时必调、裁决前再调”的大调解格局。该机制建立至今共委托仲裁员和合作机构调解案件近两百件。在外部启动番禺、白云两区仲裁调解服务,设立广州南站(万博)商事仲裁调解中心与番禺立案服务专窗,促成多家番禺区企业享受异地优先立案服务。目前该窗口已受理案件120余件,总标的额超1亿元。二是加强与法院的交流协作,建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市中级人民签订《关于共同建立广州市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先后委派31名仲裁员担任广州市法院特邀调解员,共参与调解案件102件。2020年我委仲裁员仅用22天成功调解一起涉及金融借款与担保的涉外民事疑难纠纷,标的额超7000万元,开出全省首个“仲裁调解+法院司法确认”良方。2022年我委仲裁员再次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超亿元的破产纠纷案,全程仅用时7天,创下我委参与“诉调对接”机制以来标的最高、时间最快的成果案例。
二、注重首创仲裁国际化发展有新突破
广仲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抢抓互联网仲裁发展机遇,践行首创精神,通过制定国际标准、搭建跨境平台、共享合作机制、构建元宇宙仲裁院等方式积极仲裁发展新路径,努力将最古老的法律与最先进的互联网、智能化、数字化有机融合,互联网仲裁已成为广州的又一优势服务、金字招牌,获多方肯定。
2019年,广仲制定和发布 “广州标准”,推动国际互联网仲裁规范化发展。2022年8月,再次发布“广州标准(二)”,针对性地解决互联网仲裁身份识别与电子送达两大难点。目前,“广州标准”已先后获得涉港澳台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欧美主要经济体等46家境外仲裁机构和超150家国内仲裁机构的支持和认可,多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主动推荐将商事提交至广仲处理,广仲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攀升。
2020年,广仲上线APEC-ODR平台,为跨境商事纷争提供高效、易用、低成本的一站式在线解决服务。2022年,首宗通过APEC官网链接提交至广仲平台的仲裁案件,用时不到7天即调解结案。截至2023年4月,ODR平台已处理案件490宗,涉案金额超过55亿元;结案433宗,其中调解结案333宗,调解率达77%;平均结案周期32天,比传统仲裁方式快近3倍。2022年,广仲受理了一宗涉东南亚的10亿元案件,亦是涉该国当事人的首案,有效地打开东南亚仲裁市场。经过两年多的深耕,ODR案涉当事人遍布APEC地区、欧盟及东盟等国家。案件类型涉及国际能源、国际金融贸易等领域,先后有案涉法国和新加坡等地的当事人均优先选择了广仲而没有选择当地的仲裁机构。此外,广仲连续两年作为中国内地仲裁机构的唯一代表多次参加APEC国际会议介绍经验。全国政协委员朱列玉在两会期间提交“在国家层面支持广州仲裁委建设亚太经合组织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打造世界仲裁中心”的议案。
2021年,广仲首倡“四个共享”合作机制,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西部地区仲裁机构建立了多边仲裁协作机制,并先后与境内外60家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实现跨区域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链接,推动中国仲裁“走出去”。广仲先后与美国硅谷仲裁调解中心、日本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等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机制搭建不久,就利用伊朗商会仲裁中心服务窗口完成一宗标的额近800万元的涉伊朗案件的送达程序。“四个共享”也深化了两岸融合,为涉台仲裁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广仲积极通过“四个共享”协助台湾中华仲裁协会转递案件材料,为台湾企业提供立案咨询,切实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境外仲裁员数量增长,吸纳200多名境外知名仲裁员,包括蒋友松、郭亚陶、李崴等多位国际经济贸易专家,其中新增聘用台湾地区仲裁员增加接近一倍,境外仲裁员办理案件达251件。基于广仲首倡“四个共享”带来的巨大效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建设全国五大仲裁中心试点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各仲裁机构建立境外仲裁员资源共享、互推或互认的合作机制”。
2022年,顺应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广仲率先建设全球首家“元宇宙”仲裁院,实现了互联网+法律的深度融合,启动全球首个虚拟仲裁庭室、虚拟仲裁秘书,推动仲裁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受理首宗元宇宙虚拟仲裁案,并在5天内裁决了全球首宗虚拟世界财产纠纷仲裁案,为妥善解决虚拟世界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广州经验”。开发应用智能仲裁秘书,上线语音转写系统,以自动语音识别代替传统速录,智能生成庭审笔录。2022年批量智审案件达8000余件,平均结案时间为26天,比传统审理方式快1倍。正式上线具有“虚拟仲裁员”功能的智能机器人“云小仲”,打造24小时不间断智能受理窗口,比原有排队办理业务节省50%的时间,有效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受理的首宗案件于1个月内办结。
三、服务大局参与国际规则竞争有新成效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进一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号角,提升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国际话语权,向世界展示我国的仲裁发展新形态,成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发展大局的新课题。广仲不断丰富完善国际合作新机制,拓宽国际朋友圈,以“开放、合作、发展、创新”的理念携手头部仲裁机构共建国际仲裁发展高地,在仲裁规则对接中抢抓“弯道超车”的机遇,持续发出高质量“广州声音”,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仲裁力量。
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南沙方案》落地等重大国家战略,广仲以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为依托,率先突破法域壁垒,合力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统筹推进粤港澳规则机制有效衔接。2022年,创设有效衔接域外仲裁规则的“3+N”仲裁庭审模式,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地庭审模式、普通法系香港庭审模式、大陆法系澳门庭审模式为基础,不断加入符合其他国家、地区仲裁法以及仲裁程序特点的“N”种庭审模式,努力把涉“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全球商事纠纷导入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助力中国企业实现“走出去投资,拉回来仲裁”。结合台商台胞对仲裁解纷的迫切需求,增设“台湾地区仲裁庭审模式”,将争议解决前置,设立涉台仲裁服务专窗,有效促进案结事了。2022年受理涉台案件同比增长177%,绝大多数案件适用台湾庭审模式解决,且均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率达100%。俄罗斯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近日成功适用广仲《仲裁规则》和“广州模式”处理一起跨国经贸合同纠纷,这是首次有境外仲裁机构适用中国庭审模式审理案件,“3+N”庭审模式走出国门、推向世界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为更好地服务涉外仲裁发展,广仲不断扩大国际“朋友圈”,从联通港澳扩大到覆盖东南亚,乃至现今遍布欧美等全球主要经济体,金砖国家的案件实现零的突破。华南美国商会作为美国国务院认可的三大驻华商会之一,会长哈利·赛亚丁博士多次到访广仲并表示,广州已经连续五年被该商会2300名会员评选为中国的最佳再投资目的地,华南美国商会将广仲视为长期合作伙伴。泰国驻广州总领事、巴拿马驻广州总领事、巴基斯坦司法部前部长等域外友好人士均给予广仲高度评价。连续两年举办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目前已正式落户广州)、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年度会议、环太律协仲裁日等,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主任委员李飞、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等领导多次出席论坛并对广仲互联网仲裁发展取得的成绩予以高度肯定。近日,英国杜伦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所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际仲裁机构公信力排行榜,从“一带一路”沿线近200家国际仲裁机构中,精选出包括欧洲8家、美洲4家在内的38家具有代表性的国际仲裁机构,广仲高居第三,获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报道。
为更好地落实《南沙方案》,今年4月,在广仲牵头召开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惠州会议上,金砖国家仲裁机构代表联合签署引领今后仲裁发展的《南沙共识》,包括中新网在内的20多家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南部非洲仲裁院在其官网专门刊登《南沙共识》全球发布新闻。在此基础上,境内外仲裁机构纷纷主动对接广仲,香港仲裁师协会、澳门仲裁协会、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与广仲达成签约意向,全球十几家仲裁机构正在洽谈合作签约,广仲初步拟定与瑞士日内瓦调解中心、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国际商事与能源仲裁院等国际仲裁机构在7月召开的全省涉外法治论坛上联合签约,广州仲裁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武汉仲裁委、济南仲裁委、长春仲裁委、南京仲裁委分别与广仲签署合作备忘录,长三角多家仲裁机构正在洽谈沟通中。
四、探索仲裁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新思路
下一阶段,广州仲裁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重要论述精神,以创新驱动和规则引领提升涉外法治服务保障水平,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积极探索仲裁工作现代化“广州路径”,一体推进仲裁国际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走出了一条独具广州特色的仲裁发展“快车道”。
一是坚定国际化发展方向,深化国际间商事仲裁合作,继续加强“广州标准”与APEC-ODR平台的全球推介,着力打造“3+N”庭审模式格局,推广“四个共享”成功经验,持续提升广州仲裁国际影响力。以仲裁公信力排行榜公布、《南沙共识》签署为契机,推动机构、商会、使领馆的国际交流互访互认,推动实现办案结构转型升级。
二是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坚持效率优先,强化仲裁员、仲裁秘书和第三方资源数字化管理,依托数字化手段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力争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国际一流的仲裁服务。
三是拓展智能化业务优势,坚持科技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同仲裁工作深度融合,继续抢抓“元宇宙”机遇,持续发挥广州互联网仲裁特色和优势。发挥智能化、专业化优势,高效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大调解格局,推动仲裁、诉讼与调解三种机制深层次融合,提升裁审质量,全流程、全方位保障仲裁案件妥善处理。打造智能仲裁机器人,开发上线虚拟仲裁员功能,努力打造智能仲裁高地。未来中国仲裁要实现从追随者到引领者到制定者的转变,一定是在智能化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