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任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三批专家委员的决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10法〔2023〕49号
为进一步提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效能,推动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吸收更多专家参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更高水平司法服务,决定聘任以下14位专家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三批专家委员:
丁丁、王瀚、赵宏、贾兵兵、高之国、高燕平、黄惠康、黄解放、郑若骅、克里斯托夫·坎贝尔·霍尔特(Christopher Campbell-Holt)、范维敦(Danny Patrick McFadden)、约瑟法·西卡德·米拉布尔(Josefa Sicard-Mirabal)、穆罕默德·阿卜杜勒·瓦哈卜(Mohamed S.Abdel Wahab)、奥卢芬克·艾德科娅(Olufunke Adekoya)。
上述专家的聘期为4年,自2023年3月2日至2027年3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