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主题发言十】伊曼纽尓·盖拉德:仲裁程序中新技术的运用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3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二届研讨会暨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新聘活动于2020年12月8日圆满结束。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新发展及相关国际法问题研究”,与会代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新发展:新形势与新挑战”及“后疫情时代国际法相关问题的研究与运用”两个议题展开研讨。现将发言嘉宾的发言稿陆续刊登在国际商事法庭网站。
仲裁程序中新技术的运用
国际仲裁协会主席 伊曼纽尓·盖拉德
尊敬的周强首席大法官、各位法官、同事、朋友们:
我受邀参加此次会议,就仲裁程序中新技术的运用这个问题发言。这显然不是几分钟能说清楚的事情。因此,以下我仅谈及过去几个月内,由于新冠疫情,我们在仲裁中经历以及实践的事情,并就新冠疫情后,我们期待可能继续发生的事情,分享我的观点。
新冠疫情使得我们大量使用新技术。其实这些新技术早已出现,但我们以前却没有选择使用。直到新冠疫情迫使再不情愿的人,也必须学习和适应新技术。这是变化所在。新冠疫情,像所有的破坏性事件一样,是变革的巨大加速器。我首先介绍在过去的几个月,我自己的实践。此后,分享关于后疫情时代,仲裁应如何使用新技术的想法。
疫情期间,我个人曾以代理人身份参加过8次线上开庭,1次准线上开庭,以仲裁员的身份主持2次线上开庭。大部分庭审持续了1周。
在准线上开庭中,一半的参与者在巴黎的一个会议室,而另一半的参与者在杜阿拉(喀麦隆)的另一个会议室。通过电脑、视频、摄像头,将两个房间连接起来,以便交流。在所有这些案件中,人们可以通过远程方式顺利地发表意见和辩论,但是对于交叉质证来说效果欠佳。我感觉还是要近距离地接触证人,才能够更好地与其建立联系,而这对于线上开庭来说相对较难。
事实上,线上开庭运行得很顺利。很多案件中我们会用同声传译,包括中文、德语、俄语,交叉质证的速度当然是因此变慢,但不会被中断。
我们必须适应这种辩论方式,让自己的发言更为清晰、简洁,切中要点,避免长篇大论,这样效果更好,也更有效。如果科技迫使你简洁,或许这并不是件坏事。
然而,我们有一件事情还不能实现远程——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律师都应当在一个房间里。所有参与仲裁的律师都必须配备三台电脑,一台用于显示屏幕和字幕等;一台用于与其他参与方视频;一台用于展示需要出示给证人或仲裁庭的资料。这种方法是有用的,而不是缺点,并且能够节省大量的支出。大家无需全部聚集到新加坡、巴黎或伦敦,代理人可以居家开庭,然后就可以准备下一天的工作。
相对于出差和大量的文件费用而言,线上开庭节省的开销是巨大的。代理人需要以电子方式提供一切材料,不需要像现场开庭那样,为10个证人打印10份材料进行交叉质证。电子方式当然也更为环保。
另一个优点是灵活性。如果你的证人开庭当天不能出庭,你可以换到两周后或任何其他时间询问,不用确定一个共同的日期,也不需要就巴黎、伦敦或北京的时差定一个共同的时间。因此,线上开庭非常灵活。
这是过去的几个月中,线上仲裁的一些实践。关于仲裁将来会如何发展,我想就使用技术谈以下三点:
第一,线上开庭会一直使用下去,因为当事人会继续选择这种节省支出、节省时间、灵活度高的方式。而且线上开庭的灵活度,还有很大的开发空间。不需要将所有当事人聚到一起,也可以将开庭更为合适地分成几次。不需要在一个地方进行长达3周或4周的开庭,往同一个地方跑十次。如果更便利的话,线上开庭可以在不同的时间,进行十次不同的开庭。比如,在建设工程的仲裁案件中,可以每月开庭两天或三天,审理不同的争议,相比于一个月的时间里,处理所有的问题要容易得多,这是第一个优势。
第二,仲裁中使用的数据管理技术。可以通过正确使用人工智能收集数据,回应出示文件的请求,这会有效节省成本。
第三,利用技术选择仲裁员。有很多宣称是人工智能的程序,通过曾经就同类案件作出裁决的仲裁员的意见,帮助选择仲裁员。虽然我有些怀疑这些程序取代人工判断的能力。但这些程序确实以非常快的方式给出了我们需要的所有公开信息。仅就此而言,这些程序本身非常有用。
综上,我认为在后疫情时代,仲裁将会以一种不同与传统的方式进行,而且我认为这会是非常好的。谢谢!
相关链接:Emmanuel Gaillard: New Technologies in Arbi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