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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议题四主题发言】范维敦:人工智能(AI)在争议解决中的应用及前景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发布时间:2024-12-03     

编者按:2024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四届研讨会暨专家委员续(增)聘活动。本次研讨会上,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位专家委员及特邀嘉宾,围绕“合作对话·多元融合·和平发展”这一主题,在4个具体议题框架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现将议题四“数据时代的机制创新:人工智能在司法、仲裁、调解的运用和前景展望”研讨环节中专家委员及特邀嘉宾代表的发言稿陆续刊登在国际商事法庭网站。

 

议题四:数据时代的机制创新:人工智能在司法、仲裁、调解的运用和前景展望

 

伦敦和香港有效争议解决中心董事

香港调解督导委员会前副主席

范维敦(爱尔兰)

 

正如我们所知,人工智能的使用已成为全球热点。各国政府和机构正在努力制定应对这一技术进步的AI政策。以大学和出版商为例,他们担心书面作品可能完全由AI生成,而非作者本人撰写。因此,如何更好地利用和规范AI,已成为全球亟待解决的问题。

那么,我们在谈论AI时,究竟指的是什么?可以将AI分为三种主要形式:

人工智能(AI):指能够执行通常需要人类智能才能完成任务的计算机系统。

生成式AI:这类AI能够生成新内容,涵盖文本、图像、声音及计算机代码等。有些生成式AI工具还设计用于执行特定操作。

生成式AI聊天机器人:这是一种利用生成式AI技术模拟在线人类对话的计算机程序。

我认为AI并非昙花一现。正如在线调解一样,它将成为争议解决实践中的一部分。在新冠疫情期间,法院和调解员迅速向在线操作过渡,这一现象令人瞩目。有评论者指出:“线上会议已成为中国诉讼、仲裁和调解程序中的新常态。”

我在2020年初参与了我的第一次线上国际商事调解。当时,我在欧洲,申请人在美国,而被告在亚洲。作为世界银行的调解员,我有多年使用视频会议进行调解的经验,因此习惯了在屏幕上看到远在他国的当事人。然而,作为调解的主持人,最初我对技术的使用还是有些紧张。幸运的是,当事双方的律师都未曾参与过在线调解,因此对我的技术应对能力印象深刻。经过两天的调解,尽管参与者身处三个不同的时区,案件最终得以和解。

如今,大多数人日常生活中已不自觉地使用基本的AI功能,例如使用搜索引擎查找信息或填写在线表格。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未来AI在争议解决中会在何种程度上被使用。AI是否会直接充当调解员?还是作为协助人类调解员的工具?“或许,随着时间推移,两者兼而有之?”

各国法院已经迅速认识到使用AI作为工具以改善功能系统并减少案件等待时间的价值。2022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中指出:“人民法院应在2025年以前,构建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功能体系,为服务人民、维护公正提供全方位智能支持,并有效缓解司法行政工作负担。”然而,该意见明确指出了AI的使用限度:“任何案件中,AI都不得替代法官作出司法决定,不论技术如何进步。”英国的司法指导也强调,在使用任何AI工具之前,法律从业者应“确保对AI的能力和潜在局限性有基本的了解”。因此,法院对使用AI持支持态度,但如预料般对其应用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密切关注技术的新发展。

在调解领域,AI目前主要作为处理工具使用,协助当事人注册调解、立案和文件收集。超越这些功能的AI应用,可能会给调解员、当事人及法律代表带来一些潜在的问题。

首先,AI的潜在优势包括:

有些争议涉及大量信息。AI可以迅速整理这些材料,节省各方逐页翻阅往往重复的文档时间。

AI可以帮助当事人使用诉讼风险评估工具,为他们提供一些胜诉可能性的指引,从而引导他们的谈判策略。例如,决策树分析在一些代理人中用于估算诉讼风险非常流行。由于情感因素未被纳入分析,使用AI可能节省律师在构建此类案件分析时的时间。

有人认为,如果使用AI机器人作为争议解决的调解员,由于机器人是机器,可能不易受到情感或人类偏见的影响。

然而,在调解中使用AI的潜在问题包括:

调解员需要了解每方的潜在需求,以有效帮助他们找到解决方案。而这些需求通常不会仅通过阅读调解文件就能显现出来。调解员需要深入挖掘,并依靠其经验和技能来确定这些需求。这不是机械的过程,往往需要耐心和直觉。

即使在涉及大型商业企业的调解案件中,情感因素也不可忽视。所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和调解员都深知这一点。在谈判过程中,理解当事人的情感往往是解决争议的关键。人类在做选择时总是理性的理论早已被推翻。事实上,我们是情感驱动的决策者。

如果当事人使用AI进行研究,可能无法验证其准确性。此外,在普通法体系中,当事人常常引用先例。如果AI机器人使用的数据库不权威,可能会引发错误,从而引发调解过程中的争论。

GIGO(Garbage in, Garbage out)“垃圾输入,垃圾输出”,这句关于计算机的老话同样适用于AI研究工具。各方收到的信息取决于输入搜索的关键词质量。虽然AI可能对当事人不显示偏见,但它生成的信息可能带有文化偏见。例如,美国的AI搜索可能更侧重于其本国的法律和案例。

另外,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保密性和隐私权。AI聊天机器人会记住所有的问题,这可能导致信息无意泄露。

我认为,目前AI无法替代调解员的技能。到目前为止,AI尚未能够复制人类理解和共情的能力,缺乏必要的情商(EQ)技能。因此,在现阶段,我建议AI可以作为调解的有用辅助工具,作为支持调解的次要程序。但所有争议解决专业人士都需要谨慎。完全依赖AI且不验证AI生成的事实和信息,可能会导致律师面临专业疏忽的指控。

AI已成为不可逆的趋势,因此对于律师和调解员来说,保持技术敏感性至关重要,否则他们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