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川在《联合国关于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公约》 与中国对外开放论坛上强调 推动调解解决纠纷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新时代改革开放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乔文心 发布时间:2018-11-0611月6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召开期间,《联合国关于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公约》与中国对外开放论坛在上海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川出席并发表致辞。
罗东川首先肯定了《联合国关于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公约》对推动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合作的积极作用,肯定了本次论坛的积极意义。
罗东川介绍,面对“诉讼爆炸”的形势,人民法院积极支持发展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最高人民法院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争端解决平台,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罗东川指出,今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五周年、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五周年,不断扩大和深化的对外开放对法治保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联合国贸法会推动制定关于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公约,将有助于妥善解决国际商事争议,发展和谐的国际经济关系。希望这一重要公约能够顺利融入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促进司法与调解的有效衔接,推动调解解决纠纷,发挥应有的作用。
罗东川强调,有关方面要加强对公约的研究,特别是如何完善相应的配套立法,以及如何在司法领域建立相应的程序机制。相信公约的生效实施和国际调解制度的发展一定能够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新时代改革开放、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重要作用。
该论坛由商务部主办,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安娜、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前主席张月姣、商务部条法司司长王贺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等出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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