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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专家感言二】周汉民:为中国国际商事法治环境的不断改善而努力奋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3     

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二届研讨会暨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新聘活动于2020年12月8日圆满结束。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新发展及相关国际法问题研究”,与会代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新发展:新形势与新挑战”及“后疫情时代国际法相关问题的研究与运用”两个议题展开研讨。现将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周汉民作为新聘专家代表的发言稿刊登在国际商事法庭网站。


为中国国际商事法治环境的不断改善而努力奋斗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周汉民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各位专家委员,各位法学界、法律界同仁: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二批国际商事专家委员聘任活动,我能加入其中,深感荣幸,一定会尽心尽责为中国改革开放、法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2月18日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改革开放是第二次革命,它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它深刻地影响了世界。我以为,改变中国不仅体现在经济建设上,更体现在政治建设中,而其中法治建设是题中之意。我们都强调为了进一步改革开放必须把营商环境搞得更好。根据世界银行《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2018年在其长期跟踪的190个左右经济体中,中国的营商环境名列第78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十分关心,要求我们把营商环境搞好。到2019年我国营商环境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在世行的报告中已提升至第46位,2020年进一步提升至第31位。但我们应当知道,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我认为营商环境不是世行报告中那10个项目所能全部涵盖和体现的。以我个人的理解,它主要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从开办到破产的整个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和规则。良好的营商环境的终极表现应当是习总书记再三强调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应由五大要素构成:政治要素——需要稳定而清明的环境、经济要素——需要活跃而有序的环境、文化方面——需要包容多元的特质、社会方面——应该强调公平和正义、法治方面——应当体现健全而进步的特点。概言之,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环境,最终落脚点是法治环境。因而,党中央提出科学立法就是营造法治环境极为关键的举措。科学立法之后就必须要公正司法、要严格执法、要全民守法。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接连两批聘任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落实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能够当选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这既是对我们的鼓舞,更是对我们的信任。

我本人从事国际商事仲裁30余年,时至今日,最直接的感悟就是中国法治环境的改善,同样体现在与科学立法同步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上。说到国际商事调解,我们必谈中国已经签署《新加坡公约》。国际商事仲裁,我们必谈上世纪80年代中国加入《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当时这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利用外资而言十分关键。明年1月1号即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仲裁法也进入了修改程序,所有这一切,都给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为一名委员,我一定会认认真真履职,兢兢业业履职,干干净净履职,这是我对自己的期望,也是我对这一份荣誉的尊重。衷心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器重、厚爱。我一定会努力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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